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武汉纺织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武纺大继教〔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6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审核对象为2026年下半年所有拟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审核内容
审核内容包括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五个方面。
三、组织与实施
(一)合作办学单位初审
各校外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工作人员收集学生论文指导教师的职称、专业、研究方向和学生专业、论文题目、学号等有关信息,并完整填写相关信息表,待信息表确认无误后,学生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将拟申报学位的论文上传至“维普毕业论文管理平台”。合作办学单位工作人员对上传的毕业论文进行初审。各校外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对初审工作负有把关责任。
(二)学校复审
继教学院成立校级学位论文审查专家组,成员由校内各学院专业老师组成,对拟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论文(设计)全覆盖复审。复审费用由继教学院承担,标准为150元/篇。
学位论文复审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专家组给予“合格”“修改”“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复审结果为“合格”的学生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复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没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复审结果为“修改”的学生有一次修改的机会,修改后待学校终审。
(三)学校终审
复审结果为“修改”的学生在学校反馈后规定时间内可对论文(设计)进行一次修改,如果修改后终审为“合格”的则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如果修改后终审为“不合格”的则没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四、审核时间安排
1.提交论文相关信息时间:9月22日—9月24日
2.论文上传及初审时间:9月25日—9月30日
3.复审时间:10月1日—10月9日
4.论文修改时间:10月10日—10月18日
5.终审时间:10月19日—10月22日
学位办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078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