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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15    作者:蒋岚    编辑:陈美云    审核:秦梦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点击:

毕业论文(设计)是人才培养过程中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为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武汉纺织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武纺大继教〔2023〕1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审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对象

审核对象为2025年上半年所有拟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包括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二、审核内容

审核内容包括论文的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及学术规范等五个方面。

三、组织与实施

(一)校外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初审

各校外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成立学位论文审核专家组对毕业论文进行初审,专家组成员职称、专业等相关信息向我院报备。学生在规定时间期限内将初审合格的论文上传至“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平台”。

各校外教学点和自考助学机构对对初审工作负有把关责任。

(二)学校复审

继教学院成立校级学位论文审查专家组,成员主要由校内各学院专业老师组成,对拟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的毕业论文(设计)全覆盖复审。复审费用由继教学院承担,标准为150元/篇。

学位论文复审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专家组给予“合格”“修改”“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复审结果为“合格”的学生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复审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没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复审结果为“修改”的学生有一次修改论文的机会,论文修改后待学校终审。

(三)学校终审

复审结果为“修改”的学生在学校反馈后一周可对论文进行一次修改,如果修改后终审为“合格”的则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如果修改后终审为“不合格”的则没有资格申报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

四、审核时间安排

1.论文上传、初审时间:4月9日—4月11日

2.校内评审专家复审时间:4月12日—4月21日

3.论文修改时间:4月22日—4月27日

4.校内评审专家终审时间:4月28日—4月30日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7078


武汉纺织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