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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条件变动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28    作者:本站    编辑:    审核:    来源:    点击:

各函授站、教学点及申报成人学士学位学生:

     接省教育厅有关文件,2012 126日开始成人学士学位申报条件有以下变动,现将具体文件精神通知如下。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所学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以上。

    3.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须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含第二外语),或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英语、日语专业本科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指成人本科在读期间)

    4.授予程序:本人填写《申请表》,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或自考办初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或教务处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必要时复审相关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经复审后,再按规定程序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复审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12月。

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链接如下:http://hbxw.e21.cn/content.php?id=1052